【笔诛口伐】:笔:指文字;诛:谴责;口:指言语,言论;伐:声讨,讨伐。用文字、言论公开宣布罪状,进行谴责和声讨。也作“口诛笔伐”。 【明鼓而攻之】:宣布罪状,遣责或声讨。 【鸣鼓而攻】:比喻宣布罪状,加以遣责或讨伐。 【鸣鼓而攻之】:比喻宣布罪状,遣责或声讨。 【声罪致讨】:宣布罪状,并加讨伐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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